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提供的,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,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,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。
一般保证情形:
1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;
2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,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;
3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,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。
担保方式:
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者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,可采用银行保函、专业担保公司保证、定金(保证金)。
担保额度:
担保金额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%,最高不得超过80万人民币。
担保期限:
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,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。
一般保证情形:
1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;
2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,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;
3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,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。
担保方式:
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者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,可采用银行保函、专业担保公司保证、定金(保证金)。
担保额度:
担保金额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%,最高不得超过80万人民币。
担保期限:
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,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。